京法治办[2005] 2 号
关于举办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
法律知识大奖赛和首都市民法律知识大奖赛的
通 知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司法局:
为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办事能力,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2005年,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和首都市民法律知识大奖赛。
一、大赛主题
增强法制观念,建设和谐社会
二、主办单位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三、竞赛内容
《公民普法系列丛书》中涉及奥运、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交通安全、劳动就业、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管理及信访等方面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竞赛规程
(一)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以社区居委会在编在职干部或农村“两委”干部为对象,每3人组成一队,参加竞赛。竞赛采用现场答题形式,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预赛:全市18个区县按社区、村委会数量比例,分别推选出代表队报名参赛(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全市拟定64支代表队,经抽签分成8组进行预赛。每组积分前两名的代表队进入复赛。
复赛:16支代表队分两组进行,每组取前4名,决出8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决赛:8支代表队现场决出冠、亚、季军及优胜奖5名。
复赛、决赛现场将于“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在北京电视台播出。
本次竞赛特设组织工作奖若干名(评选标准见附件二)。
(二)首都市民法律知识大奖赛将与北京电视台合作,在全市范围内报名参赛。具体报名方法、竞赛方式及比赛时间等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竞赛活动,特设立竞赛组委会:
主 任:吴玉华 市司法局局长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副主任:宋贵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周 信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由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负责。
本次竞赛由公证处全程公证,并聘请法律专家(资深律师)担任顾问。
六、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3月--4月)。各地区根据竞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及基层竞赛的准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5月--9月)。各地区以《公民普法系列丛书》为竞赛辅导材料,层层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多种形式的选拔赛,使竞赛过程成为普法教育的过程。
全市竞赛阶段(2005年10月至12月初)。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举行全市的预赛、复赛、决赛及组织电视录制工作。
各地区要充分重视举办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供支持,并以此次大赛为载体,推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请各地区于2005年9月26日前填好参赛队报名表(附件三),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 屹 王超军
联系地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市司法局法宣处
邮 编:100035
联系电话:58575757 58575759
传 真:58575751
附件:一、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名额分配表
二、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组织工作奖评选标准
三、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报名表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2005年3月22日
主题词:依法治市 法制宣传教育 知识竞赛 通知
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22日
共印200份
附件一:
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
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居(村)委会总数
名 额
地 区
居(村)委会总数
名 额
东城区
136
2
通州区
523
5
西城区
195
2
门头沟区
317
4
崇文区
79
1
昌平区
394
4
宣武区
109
2
大兴区
614
5
朝阳区
459
4
顺义区
459
4
海淀区
697
5
平谷区
299
3
丰台区
310
4
怀柔区
311
4
石景山区
127
2
密云县
406
4
房山区
606
5
延庆县
394
4
附件二:
北京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奖赛
组织工作奖评选标准
为了表彰参加北京市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特设立“组织工作奖”。
“组织工作奖”评选标准如下:
1、在本地区举办了街道(乡镇)及区县两级选拔赛;
2、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名参赛,并审核本地区参赛选手身份的真实有效;
3、及时报送本地区选拔赛工作信息;
4、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做到本地区选拔赛在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及市级平面媒体上有影、有声、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