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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二○○八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08-03-17) 字体 --【 】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各新闻媒体:

现将《二○○八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008年2月15日

 

二○○八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7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为重点,以人为本,面向基层,全面开展了与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加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配套文件的制定,创新了宣传形式和载体,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奥运会的筹办和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008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奥运法制宣传为中心,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程度,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开展“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和市政府奥运会倒排期折子工程的具体任务,全面推进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重点抓好四个层面的宣传。一是抓好对全体市民进行奥运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性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宣传协议,确保奥运法制宣传100集FLASH电视公益广告在北京电视台如期播出,继续作好公交车站、地铁车站奥运法制公益广告和北广移动电视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开设奥运法制宣传专栏,充分发挥现有奥运法制宣传资料的作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抓好重点地区的宣传。各区县要以奥运场馆周边、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及重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广泛开展“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宣传活动,发挥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优势,以《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为基本教材,到所有社区(村)宣讲一次,并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三是抓好奥运直接参与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向奥组委工作人员和赛会、城市志愿者提供《北京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手册》,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的法律知识培训,各区县司法局也要积极参与社会志愿者的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四是抓好境外游客的告知性法制宣传。市里统一组织编印中英文对照法制宣传品,结合相关服务工作和服务内容,通过签约定点饭店、景区和城市志愿者服务站向游客进行告知性宣传。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各单位、各地区都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做好“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对照规划,拾遗补缺,认真抓好任务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指导,保证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的法制教育任务落到实处。全市要围绕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善民生等问题,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使全体市民进一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京郊农村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和《农村干部法律知识手册》为教材,以“两委”干部和党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培养新型农民服务。城镇地区要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以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市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工作。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推广各类典型,推动“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

各单位、各地区要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并注意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常规性工作之中。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人大、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宣传机制,畅通宣传渠道,努力做到及时、准确、权威地宣传新法。在新法宣传中,要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本市人大颁布的法规和市政府制定的相关规章的宣传,特别是抓好为奥运服务法规的宣传。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利用现有手段,加强新法宣传,使公众能够及时准确了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普法工作

党委、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执法部门,要适应广大市民对法律的需求,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要积极扶持和培育现有普法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不断巩固发展,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其成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村)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室的作用,及时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鼓励普法志愿者积极参加法律服务室的宣传活动。继续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的优势,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适时召开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员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农村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进志愿者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五、以新闻媒体为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巩固发展现有各类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其作用。在阵地建设中,要特别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各单位、各地区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提供方便,相互支持。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办好现有法制专题节目的基础上,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打造品牌。继续办好我市“四个一”宣传平台,即一图(法制宣传挂图)、一报(社区法治宣传报)、一台(北广移动电视《与法同行》)、一网(北京普法网),特别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挂图》和《社区法治宣传报》深入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作用。各单位、各地区要注重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办好各自的普法栏目,要加强“北京普法网”建设,扩大宣传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办成面向社会的法律信息资讯平台。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巩固现有的社区(村)普法专栏(橱窗),力争各社区(村)都建有一个长期的普法宣传阵地。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首先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的培训,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和遇到的实际问题,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使法制宣传队伍的综合能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其次是积极探索对普法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供法制宣传资料,抓好新出台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普法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质量。分别制定完善法宣工作机构和专、兼职法宣工作者及志愿者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法宣队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第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根据党的十七大对法宣工作的要求,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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