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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属机关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5-22) 字体 --【 】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奥运的决胜之年。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和《2008年奥运会前市政府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第149项任务的要求,市属机关及各有关单位要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的主题,结合行业和部门特点,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与举办奥运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成功举办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紧密配合全市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市民的普及性宣传教育。年初,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二〇〇八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已对全市奥运法制宣传作了部署,市属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以《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北京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手册》为基本教材,以法制宣传折页上的20个法律知识点和“十要十不要”为重点内容,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刊物等资源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市民进行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性宣传。要以奥运场馆周边、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注重对社区(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同时,要抓好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奥运倒计时纪念日等活动,重点开展平安奥运、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市人事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流管办、市农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单位的作用,按照职能分工,以成功举办奥运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做好重点对象的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其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积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2008年奥运会前市政府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第149项任务中涉及的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和市版权局等协办单位,也要按上述要求,充分利用本系统宣传平台和渠道,认真宣传与成功举办奥运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解表中的任务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全面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三、以“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深入推动奥运法制宣传工作。今年将进行“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为此,各单位要对照“五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拾遗补缺,扎扎实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奥运法制宣传是“五五”普法规划中的重点内容,在奥运的决胜之年,更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中心,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要认真总结市属单位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奥运会筹办和举办期间开展普法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途径。要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发挥社会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巩固发展普法志愿者队伍,扩大奥运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四、在奥运法制宣传中,要努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要以“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为主题,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行业法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普及与奥运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服务。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要带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市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奥运法制宣传热潮,努力把“人文奥运”的目标落到实处。
    各单位在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交流。各单位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的情况,请于9月底前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谢玉龙
电    话:58575754
传    真:5857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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