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在线服务| 查询服务| 公众参与| 政策法规| 北京普法|
|       |
司法考试|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基层司法| 社区矫正| 队伍建设|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 > 公众参与 > 业务咨询 > 司法鉴定业务咨询
  栏目导航
律师管理业务咨询
公证管理业务咨询
司法考试业务咨询
司法鉴定业务咨询
司法鉴定业务咨询    
我是否可以申请鉴定人?
   (2008-11-19)

问题:我是2006年毕业于某大学法医系的大学生,现已在北京某鉴定机构实习一年多的时间,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为鉴定人?

回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具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职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规定,您必须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即可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关闭窗口]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电话 :010-58575683
E-mail:webmaster@bjsf.gov.cn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83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