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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鉴定机构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2008-11-19)

问题:各鉴定机构有无隶属关系?

回答: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技术活动,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在进行司法鉴定提供鉴定意见时只服从科学,而不受任何行政命令的影响。各鉴定人在科学面前是平等的,各鉴定机构之间也应当是平等的,而不能有任何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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