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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2008-11-19)

问题: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回答: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关于申领的具体事项请关注网站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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