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在线服务| 查询服务| 公众参与| 政策法规| 北京普法|
司法考试|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基层司法| 社区矫正| 队伍建设|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 > 基层司法 > 基层司法动态
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时间:(2008-03-13) 字体 --【 】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对光明日报总编室《情况反映》第171期“北京朝阳区加大人民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一文做出重要批示:通过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调解员的作用,把大量民事纠纷解决在社区、村里,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基础。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同志就此批示:请郝赤勇、王珏同志阅。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书记的重要批示。要大力总结、宣传和推广北京市朝阳区等一些地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引导律师、人民调解员进乡村、进社区、进家中,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同志就此批示:基层司认真组织学习永康同志的指示,总结推广朝阳的经验,按吴部长的要求做好有关落实工作。

  关闭本页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电话 :010-58575683
E-mail:webmaster@bjsf.gov.cn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83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