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在线服务| 查询服务| 公众参与| 政策法规| 北京普法|
司法考试|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基层司法| 社区矫正| 队伍建设|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 > 基层司法 > 基层司法动态
门头沟区斋堂镇司法所建立纠纷当事人自选调解员制度
  时间:(2008-03-13) 字体 --【 】  

    日前,门头沟区斋堂镇司法所建立了纠纷当事人自选调解员制度,为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制度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很大便利,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北京市尚属首创。

    为解决人民调解公信力不高,群众对本村调委会不够信任的问题,斋堂镇司法所通过调研,建立调解员可选制度。斋堂镇司法所对全镇38个调委会124个调解员进行了筛选、考察,在经过调解员本人志愿同意、公开投票后,选拔了20名群众公认口才好、为人公正,法律、政策水平高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调解员,组成斋堂镇自选优秀调解员名单。在当事人不愿本村调委会调解、案情复杂、纠纷涉及两个以上村居这三种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可直接也可由村调委会推荐向司法所申请选择1-3名优秀调解员主持调解纠纷。

这一新制度的实行,使案件的调解工作更加顺利,当事人也更愿意接受调解的结果。试点5个月来,已经有20多名村民自愿选择调解员,成功化解了纠纷。   

(门头沟区司法局基层科)

  关闭本页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电话 :010-58575683
E-mail:webmaster@bjsf.gov.cn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83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