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福杰现任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司法所副所长,她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已奋斗了10个年头了。她管辖的街道有常住人口12万,社区调委会26个。在加强对调委会的管理上她提出了“高起点、高定位、规范化”的工作目标,在社区建立起密集的民调网络,做到对所辖区的居民管理不漏人,做到了一户有纠纷大家齐连动,小纠纷不出楼门院,大纠纷半个小时内司法助理员就会到现场的调解工作机制。并制定了12项严格的调解制度,组织地区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深入社区,做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为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她全年共培训338人次。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0余起,制作调解协议书34份。26个社区调委会全部达到人民调解“六统一”的要求。
一、以人民调解为龙头,构建和谐社区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是和平里工委办事处的工作核心。围绕这个核心,和平里近几年来的城市发展、社区建设整体提升的很快,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城市街道的发展需要司法所,司法所的壮大离不开街道,有需要才有作为,有作为才有地位,街道书记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司法所的作用越来越大了”。司法所办公面积,实现了一百多平方米,调解庭、仲裁庭、应有尽有,人员也已全部到位,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司法工作效率。2002年该所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2003年又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安置帮教先进集体”。
和平里的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光辉灿烂的历史,这里有“东方之花”故乡的美誉,曾出现过调解劳模姚金兰。多年来形成了一套特有的解决矛盾纠纷的体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仅靠公德教育的做法却越来越不能适应纠纷发展的变化。直到2002年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这才解决了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和法律程序问题,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法律依据。人民调解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过去的“老娘舅”变成了今日的“准法官”。怎么办?她迎难而上,提出了“一个窗口,一块阵地,两个满意”实现和谐社区的工作目标。“一个窗口”就是把街道、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成为居民服务的窗口,并按照市司法局“六统一”的标准达标(“六统一”:场所、名称、标识、徽章、程序、协议书格式)。为了实现这一“窗口”服务的硬指标,她充分利用政务大厅中的电脑屏和触摸屏,把司法所的一些规章、制度、程序及百姓办事须知等输入进去,并时时滚动,使前来办事的居民百姓一见便知,一目了然。为了强化26个调委会尽快达标,她把26个调委会分成4片,打造出4个标准调委会。其中,兴化调委会率先达标,并在2003年3月20日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社会新闻栏目的采访,并在全国整点新闻中滚动播出。有了标准,有了榜样,2003年5月该地区26个调委会全部按照“六统一”标准完成了达标任务,这一情况被载入到“东城年鉴”中。“一块阵地”就是把司法所拥有的45平方米的调解庭,打造成和平里对外法制宣传的一块阵地,为本地区的企业、百姓提供一个学习法律知识的基地和场所。平时除了开庭调解处理劳动纠纷外,还经常邀请本地区一些法律界知名人士如“十佳检察官”方工等人来此与大家一起交流,为本地区居民百姓提供了一块求知、交流的场所。“两个满意”就是通过“窗口”和“阵地”服务达到让百姓满意,让政府满意,从而创造出和谐的社区环境,促进和平里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应该说,硬件再难也都好完成,可是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做的好不好,说到底,最后还是要看广大的人民调解员干得怎么样。经过摸索培训,地区调解员中仍有32%的调解员对调解程序和出具调解协议书感到有困难,如何解决?靠司法助理员下社区进行指导,这不现实,因为司法助理员就是浑身是铁,也打不出几个钉来。于是她想到了整合社区资源,发动社区志愿者实行“调解辅导员”进社区,由驻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居住在本地区的律师以及法院退休的法官组成一支志愿者队伍进到社区去担任社区调委会的“调解辅导员”。他们的任务就是对调解纠纷的程序和调委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进行指导、把关。这一做法受到了市司法局的肯定文字材料还被登载在市局网站上。
现在该地区共有人民调解员226名,他们当中有精通法律的知名律师,也有年轻的社区干部,有纠纷时他们是人民调解员,平时他们还担任社区法制宣传员,有时还是下情上达的“信息员”。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当前维护稳定的过程中,信息员的作用越来越不可低估,比如:居住在一区社区的张某因工伤鉴定未成,企图到天安门去自杀。信息员及时把这一消息反馈给社区调委会,才避免了一起政治事件的发生。再比如:最近有一批从东北回来的释解人员想到市政府,天安门去闹事,也是信息员反馈了这一消息,使司法所及时排查出和平里地区有6人参与,其中1人在这个组织中是带头的,于是她们果断地采取了相应措施,使这一事件在策划中就被及时化解了。
在和平里地区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随着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的建立,保证了不管何时、何地出现何种类型的纠纷都能及时得到调解。
二、审时度势,化解纠纷
和平里地区企业多,共有企业5000多家、职工约有20多万人,根据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信息显示在近10种热点、难点纠纷中,其中劳动纠纷占第2位,为了缓解和掌握辖区内劳资纠纷,为政府和居民提供一个和谐的法律环境,和平里街道司法所适时成立了劳动仲裁和平里分庭,把人民调解和劳动仲裁衔接了起来。人民调解员作为兼职仲裁员对发生在本地区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采取案卷移送办法,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裁决。这种典型的“劳动部门搭台、司法所唱戏”的做法,开拓了人民调解的业务范围。一天三名某工地民工,来到司法所反映活已干完,但未拿到工资,同时反映住宿条件极差,没有暖气,四处透风。情绪非常激动说:如果讨不到说法就武力解决.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郝所长当即联系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前往工地,通过实际查看,了解到民工的住宿条件确实很差,当即责令工地现场负责人给民工调换住房,民工住房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向工地发出询问通知书,责令工地带齐相关材料与民工代表到街道来解决。又与区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科、城建科等部门一同深入工地了解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限期整改;涉及到的工资问题,由于双方存在工时问题且争议较大,由双方进一步提供材料,逐步调解解决;在此期间民工的吃、住及安全均由工地负责。一触即发的民转刑纠纷很快便得以解决。拆迁一直是本地区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旧区改造既为百姓创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新的纠纷.如和平里安外47号院居民因看不惯某开发公司保安的野蛮行径,居民姚某父子前去制止,被无辜打伤,引起民愤案.事情的经过是:负责47号院地区拆迁的某开发公司的保安及部分工作人员,闲聊无事,残忍虐待院中的几只小野猫,被住在旁边的姚某父子看见,出于同情和对野生动物的爱心,姚某父子及时上前制止他们的野蛮行径,并说:你们不能伤害动物,要有爱心,有道德;结果惹怒了这些保安,他们不容分说就对姚某父子大打出手,引起围观居民的激愤,大家在打“110”报警的同时,表示不严惩凶手决不罢休。得知上述情况后,郝福杰及时赶到现场一方面协助调委会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及时与相关成员单位研究调处方案;同时在群众中边了解情况边宣讲有关法律。找到事件的组织者以理说法,以调为和,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安抚伤者家属。多次与派出所、产权单位、开发公司协商,召开居民代表会等,经过几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一场即将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的解决。现打人保安已被刑事拘留,伤者得到了救治和赔偿。
三、敢于创新,构建新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在社会生活领域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日益凸显,人们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新课题。为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必须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司法调解为主体,以行政调解为保证的全新调解机制。首先,成立了有司法所、综治办、公安派出所、交通队、防火办公室及城管分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六位一体”联席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向司法所上报矛盾排查情况报表,根据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涉及到那个部门,那个部门就要参与,以保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这样就变过去司法部门单打一处置为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建立“六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不仅可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敷衍推诿,酿成大事,同时根据每月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按照“预防为主、协调配合、防止激化”的原则,将可能出现的集体访化解在基层,共筑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譬如小黄庄小区由于路灯照明问题,一段时间,群众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十分紧张,得知群众准备集体上访的消息后,司法、综治、派出所等部门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做群众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寻找解决的办法,经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多方协调制定方案,近日,小区的路灯终于又亮了起来,矛盾解决了,百姓气顺了,一场即将酿成的集体访就这样化解了。其次,建立三级网络,采用三种方法,达到百分百的居民满意。在整个地区建立了楼门院、社区、街道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人民调解员有纠纷时是“战斗员”,平时担任“信息员”,他们凭着自己在居民中已有的威望,采用鼓励自力救济、抓好社会救济、疏导公力救济的方法,畅通居民在社会中的利益诉求渠道,长期以来,该地区没有一起小纠纷因得不到及时解决而酿成大事故的发生。为了更好地适用社会形势的发展,发挥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社会组织结对子活动,经过竞选东城民主建国会与和平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结成了“对子”单位,区民建把优秀律师会员输送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调委会为民建进社区搭建了平台,和平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这一做法受到了区统战部门的好评。群众的满意,来自于纠纷调解的质量,为了保证调解质量,她创新了工作模式,把本地区驻地律师所和驻地律师全部整合起来,建立了和平里地区人民调解志愿者人才库,共有64名律师,42名退休公检法干部参加进来,其中52名律师作为辅导员被派往到社区调委会工作。他们的加入大大提高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受到了纠纷当事人的好评。
再次,建立和平里劳动仲裁分庭,它是本市第一家把劳动仲裁分庭设在司法所,是典型的“劳动局搭台,司法所唱戏”的机制,实现了司法、劳动联合调解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分庭已办理案件42起,调解成功3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3%,其中有国企、外企、个体等企业类型,涉及工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等方面,运用法律有“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当事人赠送锦旗二面。劳动仲裁与人民调解(即民间调解)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在某些方面劳动调解有着民间调解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一方面,仲裁调解是仲裁委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合法、自愿原则进行的一项“准司法审判”活动,程序严格,因而仲裁调解具有更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仲裁调解具有终局性特点,且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相等的权威性。他有助于减少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诉累,如:该地区外来人员徐某应聘到和平里德福瑞酒楼当前台服务,徐某仅在酒楼干了5天便被辞退了。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的徐某来到了和平里劳动争议仲裁分庭,要求酒楼支付其5天的劳动工资。得知情况后,她一方面宽慰徐某,一方面及时与酒楼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在审理的过程中酒楼对徐某在其处工作了5天这一事实予以承认,但对5天的工资却不予补发,理由是徐某5天的工资连赔餐具的钱都不够,因此酒楼拒绝给付徐某的工资。鉴于酒楼的态度和本案的实际情况,首先向酒楼负责人介绍讲解了《劳动法》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酒楼负责人同意支付徐某5天的劳动所得,一起涉法劳动纠纷就这样解决了。实践证明,成立劳动仲裁分庭,把劳动纠纷和司法调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创新形式是解决当今劳动纠纷的有效形式。
十年的调解工作使她体会到,做好调解工作光有热心、耐心是不够的,还要细心、大胆,要“敢”字当头。越是有困难,有矛盾的地方,越要主动去解决。在工作中她还摸索出一套“防、快、敢、细”的调解方法。调解工作实际上就是在做人的工作,需要讲究方式、方法,她常说“只有找准定位,才能服务到位”。也只有这样,群众才能信服你、才能使自己真正融入到居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