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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香港学习、锻炼的心得体会 吕同芳
  时间:(2005-09-20) 字体 --【 】  

    在2004年9月,经我局推荐,在通过了经香港大学(港大)指定的英语能力测试后,我很荣幸地获准参加香港律政司筹办的2004-2005年度内地法律工作者普通法训练计划。抱着到香港去看看,作为发达成熟的国际化大都市,他们的律师管理工作是怎样进行的,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的初衷,怀着兴奋、好奇的心情,我踏上了香港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

内地法律工作者普通法训练计划旨在推进实践“一国两制”,并加深内地法律工作者对普通法系及特区法律制度的认识。此计划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计划的首9个月,在香港大学攻读普通法硕士课程(MCL),即港大法学院为非普通法系的法律本科毕业生或法律工作者开办的「普通法深造文凭课程」,参加者修毕课程并考试及格后,可获港大颁授的普通法深造文凭。

港大于1911年建校,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教研成绩显赫,国际知名,是香港、中国、亚洲及世界各地学术交流枢纽。在二零零四年英国《泰晤士报》公布全球最佳二百所大学排名三十九。港大是香港最优秀学生首选的大学,而港大内地生在内地高考成绩均为最佳者。多年来一直秉承优良传统,以高薪作为保障提供卓越的师资,致力于培育优秀人才。置身于这样一所大学,真的很激动,港大的致力于秉承传统的校园文化和严谨的治学风气深深吸引着我,但随之而来的是实实在在的困难和压力,而这些困难和压力是我迈进港大校园前没料到的,换句话说,我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压力的估计严重不足。

港大是一所国际大学,师生来自世界四十多个国家,所以港大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除中文、中国法和中医课程外,所有课程均用英语教授,所有功课和考试(口试和笔试)均采用英文。语言能力对学习过程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学习上最大的障碍。刚开始,我们这些内地的法律工作人员因为语言障碍,学得很吃力。待逐渐适应了这种语言习惯,也培养了一定的英语思维方式,想要松口气?没可能的。因为又要面临严格的考试。港大的考试制度很严格,范围和方式宽泛甚至有些不着边际。哪怕是开卷,你如果没有大量的研究工作作基础也是很难的。所有普通法的课程,并不注重掌握具体的知识,而是注重一种理念与研究方法、研究态度和研究技巧的培养与励练。这对内地传统教育体制下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新的挑战,在大陆院校的“好学生”要从头开始培养全新的学习方法,大量的时间不是在记东西而是在找读资料、加深理解和不断地思考。

经过九个月的奋战,我圆满完成了港大的学业,修满了申请学位的学分,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在港大的学习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就象是一场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我加深了对英美法(普通法)系法律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并获得了普通法硕士学位。但我的收获远不止于此。港大严谨的治学风气深深地影响着我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态度,港大校园中法学院学子对他们即将从事的法律工作的信心与激情深深地感染了我,坚定了我“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的信念。在港大学到的研究问题的方法、技巧和认真诚实的态度,将让我受益终生。最为重要的是,在港大的深造,开阔了我的眼界,使我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和思路突破了以往的局限性。比如在提高内地律师素质问题上,我以前认为最重要的也是第一步应是把好入口关,即严格律师资格考试制度。但通过在港大的学习和体会,我认为更深层次的问题应是我国法律教育体制问题,对于进入法学院的学子的教育和引导应是最最重要的第一步。另外,港大为引领学生走向国际而组织参与的各种国际性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为我打开了国际视角,加深了对国际性及法律全球化的认识。

有幸的是,结束了港大普通法的学习课程,在准备学位论文的最后三个月期间,由香港特区律政司组织安排我们到香港政府法律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实习,参与实际的法律工作。这是此计划的第二阶段。写论文与实习工作有时间上的冲突,白天实习晚上查资料写论文,非常紧张,压力很大。但这三个月的实习锻炼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我觉得是值得的和有收获的。

经过律政司的工作人员周到的计划与协调,我们先是集体走访了香港律政司、香港立法会、香港法律援助署、香港律师会、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香港廉政公署、香港本地最大的律师行―――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中国委托公证员协会、澳门特区法务局、澳门律师公会和澳门检察院等法律部门。通过参观学习和交流座谈等活动,更进一步的通过实践加深了对英美法这一法域的认识和理解,也使我对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制度有了一个基本的直观的了解。

在接下来的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被安排先后到香港法律援助署九龙分部、香港立法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和律政司政策法律科进行实习,参与香港政府法律部门和相关法律机构具体的实际工作。通过实习工作,我对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香港的立法体制、国际通行的仲裁规则、普通法系国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合伙理念的维系与追求和香港相关律师制度的调研、起草直至最后通过和落实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在不同的部门,学到的东西各有侧重,但我的体会和感触是相通的。

其一,在香港,法治被视为整个社会体制的生命和灵魂,法治精神深入人心。香港的每一位法律工作人员,都将维护香港的法治作为己任。到任何一个部门或机构,他们介绍自己部门的工作时,都将自己的工作奉为维护香港法治的一块不可或缺的基石。

其二,香港的法律部门和机构强调守法与独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去开展工作,并时刻强调司法独立性,排除其他因素的不良干扰。

其三,香港的法律工作人员有着很强的敬业精神。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压力相当大,每个人员工作都很努力。而且,应该说香港的廉政公署的工作是有成效的,香港的公务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很强,廉洁自律是他们法定的责任。香港的律师在走出校园之前要接受系统、正规、严格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维护正义与公平是他们追求的目标。

如果说在港大的学习,使我掌握了普通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在香港三个月的实习工作,则使我有机会“理论联系实际”,并与香港不同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不同的官员和律师进行交流,建立了工作关系和友谊,加深了彼此的了解。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离港前夕,我们到律政司司长官邸拜访了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梁司长亲切与我们交谈,展望了内地与香港在CEPA项下的进一步合作的前景,并鼓励我们积极工作,坚持并弘扬法治的精神,为内地与香港的合作交流和法制发展做出贡献。

在整个学习和实习的过程中,通过对香港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的更多理解,我认识到在出发前的去学些具体做法的想法太过简单了。香港法律制度包括它的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揭示了一个道理:实际上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具体做法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看待问题的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要用发展的眼光,顺应国际发展趋势,与本国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背景及历史传统相适应。适合的适当的才是最好最可行的。

在整个学习和实习的过程中,获得硕士学位、丰富工作阅历的同时,在香港这片自由开放的土地上,我接受了政治的考验。无论在校园还是在工作单位,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坚持党性。一方面,从不参加政治集会和游行,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利用一切机会、通过交流座谈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北京的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是律师工作和法援工作,从而加深了我所接触到的香港人员对北京法制工作的了解。

在整个学习和实习的过程中,在与港大、香港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交流时,我也着实体会了一把“形象压力”。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和国内的省市及特区都在关注和观望着北京,感到自豪的同时也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在香港,我时刻提醒自己,一定不要做影响北京市司法局形象的事,要努力做得更好。这时候,我就很想念我的司法局和我的同事。

终于结束了一年的学习与实习锻炼,回到我热爱的司法局和熟悉的同事们中间,真的很高兴。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岗位,都是法治建设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我相信,每个人只要积极进取、认真工作、注重实效,都会有辉煌和骄人的战绩。我会加倍努力工作,和咱司法局的领导同事们一起为首都的司法行政事业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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