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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的决定
  时间:(2008-09-22) 字体 --【 】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其业务范围是: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文书鉴定。
二、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副本,司法鉴定许可证编号:110008006。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副本用于变更事项及处罚情况的登记。
三、鉴定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注册资产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鉴定机构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管理。
五、鉴定机构接到此文件后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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