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意见。
首都社会各界对《条例》的出台寄予厚望。《条例(草案)》一经公示,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北京日报》、《新京报》和《北京娱乐信报》等中央和市级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在京高校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对《条例(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各家媒体一致认为,我市自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以来,在维护和保障民生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条例(草案)》继续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民生权利,从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和公民应当获得法律援助两个方面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范围,其中特别突出了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
有专家指出,《条例(草案)》规定了本市执业律师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工会、妇联、共青团、高等院校等可以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
《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的时间将延续到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