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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我局与市信访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共同对全市8000名大学生“村官”进行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其中1300余名大学生“村官”骨干将分10批于7月底前完成培训,作为农村奥运安保的一支力量,其余同志将于年底前陆续接受培训。7月7日,第一期培训班正式开班,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市信访办、市人事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了开班动员。 市信访办主任薄纲同志首先介绍了全市信访工作的形势、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及特点,以及对大学生“村官”如何学以致用,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市司法局吴玉华局长在开班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大学生“村官”的辛苦工作,并针对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强调了两点意见:一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吴局长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应该是矛盾越来越减少,二是发生矛盾后要有妥善解决的方式。现在是矛盾的多发期,而且背后都蕴含着利益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去做大量的工作,化解这些矛盾。矛盾产生后如何去解决,要从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的角度去分析,我国的传统理念是以和为贵,是“讲熟人”社会,不是事事都要去法院解决,所以调解是中国化解矛盾纠纷一种重要的方式,调解制度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体现。如何在农村减少矛盾,出现矛盾后如何采取有效的方式去解决就是这次培训班解决的问题。吴局长希望通过培训学习,大学生“村官”能够不断提高操作能力、实践能力、掌握正确的处理矛盾的方法,回去后解决村里的问题。二是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基层农村得以落实。当前,农村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农村经济发展与合作、公共事务的处理、拆迁安置、土地承包、邻里关系等民事权益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而目前全市律师法律服务资源发展不平衡,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农民也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遍布乡村的大学生“村官”在这方面要发挥作用,要学一些本领为农民服务,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决农民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 此次培训内容为如何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知识及调解技巧、如何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以及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宣教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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