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 为完善我国律师制度,探索律师执业新形式,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