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本市公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与外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公证组织、人员的业务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公证员资格的考试、考核工作。
负 责 人:李娜
办公电话:58575683
传 真:5857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