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党[2006]11号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
石光春等五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市局党委2006年2月6日研究决定:
石光春同志任北京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处长职务;
许冷同志任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处长,免去其北京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职务;
高翠萍同志任北京市司法局监狱劳教联络处副处长,免去其北京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高德谋同志任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处长,不再担任北京市司法局工会主席职务;
江安同志代理北京市司法局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工作。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
200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