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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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执业检查结果的备案 |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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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司法部第60号令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基层处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
| 乘车路线: |
西直门地铁;44、387、800、919西直门;27、105、111西直门内大街 |
| 联系电话: |
58575839 |
| 办理程序: |
一、 受理 条件: 各区县司法局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辖区内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名单及各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花名册。 2、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各区县司法局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提交材料必须符合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规定。 3、市司法局基层处对区县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备案 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备案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告知 标准:及时准确告知各区县司法局办理结果。 1、备案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
| 样表下载: |
2007基层法律服务度检查登记表.doc |
| 事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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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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